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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3:大有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网络整理 2020-05-19 16:23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0-018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整体业绩情况。年报披露,2019 年,全国煤炭市场供需由总体平衡向宽松方向转变,煤价稳中有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3 亿元,同比下降 24.91%,归母净利润 7686.29 万元,同比下降 88.2%。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全年煤炭价格走势、公司产量、销量、产能等变化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本年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2)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的主要差异,分析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分季度经营情况。 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70 亿 元、14.05 亿元、15.71 亿元与 13.49 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1.54 亿元、-4288.82 万元、4173.82 万元和-7572.97 万元,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2.56 亿元、-5904.71 万元、1.88 亿元和15.11 亿元,在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大的情况下,净利润及现金流变化趋势出现较大差别,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大量流入。请公司结合所属行业季节性特点、生产经营情况、主要采购及销售政策、收入确认政策等分析说明:(1)在各季度营业收入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净利润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第二季度现金流净额为负,而第四季度现金流净额较第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去产能矿井情况。年报披露,杨村煤矿、跃进煤矿已分别于2018 年、2019 年关闭退出,公司总体核定产能相应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公司现有在产煤矿核定产能、实际产能、年开采量及 2018 年、2019 年盈利情况;(2)结合在产煤矿经营情况说明后续煤矿产能退出计划及涉及退出煤矿的名称、数量、对公司煤炭产能及盈利情况的影响等;(3)后续提高煤炭产能的具体计划或安排。 4、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年报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4,157.43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51.5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236,502.54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40.07%。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82,390.3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6.1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73,859.6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1.34%。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前五名客户和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交易内容、具体交易金额、占比情况;(2)除已披露的关联方外, 公司是否与前五名客户或前五名供应商存在长期合作协议;(3)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和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交易占比较高,请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依赖;(4)结合可比非关联交易的销售价格情况,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研发费用情况。年报披露,研发费用本期发生 1.47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的 2.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职工薪酬 2644.94万元。研发人员数量为 3028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7.29%。初步测算研发人员人均年薪 8734.9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表披露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明细、对应的研发项目及进展,说明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2)结合研发人员的构成情况及平均薪酬水平,说明研发人员规模与研发投入金额规模不一致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研发职工薪酬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6、存货情况。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3.91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4466.23 万元,上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2.26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657.51 万元。公司本年煤炭产品库存量为 102.74万吨,同比增长 186.94%。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过程和选取参数,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2)结合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及公司2019 年初预算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本年煤炭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等说明本期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前期减值计提同比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下属子公司股权情况。年报披露,2019 年 6 月,公司下属子 公司少数股东单方面增资,股权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 70%变更为49.7159%,不再实施控制。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子公司基本情况、 股东变化情况、主要经营业务、2019 年经营业绩等情况;(2)结合该子公司董事会构成、决策机制、其他约定安排前后变化情况看等,说明公司不再实施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对该子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及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3)结合会计准则中结构化主体的相关定义,说明公司将该子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列示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不属于结构化主体相关内容,请对年报进行相关修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财务公司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银行存款余额 51.10 亿元,其中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44.92 亿元。本期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为 2.13 亿元,去年同期为 2413.88 万元。2018 年年报披露,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存款最高余额为 46.29 亿元,期末存款余额为 44.79 亿元。公司因在财务公司存款收到的利息收入为 1,201 万元,因贷款支付的利息为 8,523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近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最高存款余额和日均最高贷款余额、存款期限、期末余额和贷款期限、期末余额、存贷款利率等情况存款支取的情况;活期、定期的合理性;(2)结合主要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存款收益情况,说明本年利息收入同比增幅显著的原因及合理性、集团财务公司存款收益水平与主要商业银行可比存款产品收益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结合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往来的商业背景及具体合同条款,说明存放资金是否受公司自主支配、大量存款存放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的合理性及必要性;(4)结合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模式,说明上述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特定用途,是否存在支取受限或到期无法足 额赎回的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其他应收款情况。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4.51亿元,同比增长 213.05%,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其他应收项目增加所致。按款项性质来看,其中往来款期末余额 4.95 亿元,较期初增长128.16%。按欠款方前五名情况来看,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期末欠款余额为 1.94 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33.08%,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45.05 万元。2019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本期与公司往来款发生额为 35.93 亿元,往来款利息 1.93 亿元,未显示往来形成原因。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该款项已收回。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各款项的具体业务性质和产生的原因;(2)结合往来款前五名对象及往来款形成的原因说明往来款期末余额高于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业务实质说明集团本期与公司发生大量往来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期产生往来款利息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往来款的业务实质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年报披露,本期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为 4.25 亿元,同比增长 433.69%。其中,社保中心缴社保款 3.59 亿 元,上年同期未出现该项目。请说明该款项形成原因及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1、会计差错变更情况。公告显示,公司本年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18 年度,公司对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原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作为专项储备核算和列报。本年,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认定 2018 年度暂估计提的矿山环境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预计费用属于预计负债性质,而非专项储备,并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年初数进行了追溯重述,调减专项储备10.44 亿元,调增预计负债 9.29 亿元。请公司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相关政府性文件发布的时间、具体条款、2018 年至 2019年间相关政策变化情况说明(1)2018 年将该环境治理基金确认为专项储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9 年追溯调整期初数将该环境治理基金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原因和依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本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对公司年报认真校对、修订。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答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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