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_www.520link.cc

爱链网_信息网 > 湖南信息 > 正文

男子目睹爱犬被无证金毛咬死索赔5000元 法院判赔1000元

网络整理 2020-06-29 11:15

  法院: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中,被告陈女士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她表示,哈士奇犬死亡的直接原因虽系金毛犬扑咬,但哈士奇犬当场即被咬死,后续医疗费、尸体存放费、火化费及交通费不是必要支出。且该犬在损失发生时因年老患病其市场价值已近乎于无。她还认为,犬只饲养日常成本、用药及用品费用属其正常生存的基本维持成本,不属于赔偿范围。此外,原告本人人身权益未受侵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并无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金毛犬在被告管理期间咬死原告的哈士奇犬,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赔偿范围及金额,应以填平损失为原则,以合理为限。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虽哈士奇犬属法律上的财产范畴,但原告在饲养该犬14年间投入了大量感情,甚至作为家庭成员对待,该犬作为原告生命历程的见证者对原告具有特殊纪念价值。法院结合原告对哈士奇犬的饲养年限、情感投入、原告亲见该犬被咬死后的惨状等因素,认为该犬死亡必然对原告身心造成一定损害,故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因哈士奇犬被咬致死所致的损失,包括DR片拍摄费132元、尸体存放费660元、单独火化费880元、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60元、交通费776.41元、犬只损失费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上海闵行法院法官何刚表示,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所赔偿的,是受害人人格利益的损害,而不是财产利益的损失。本案中,原告与哈士奇犬朝夕相伴逾14年,已超越了一般动物与主人之间的关系界限,对原告而言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哈士奇犬被金毛犬咬死后,原告又亲眼目睹其死后的惨状,对原告造成极大的心灵创伤。综合上述情况,为抚慰当事人的精神创伤,故酌情支持原告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关于饲养人就宠物死亡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可在特定条件下考虑,但不宜出现过高的赔偿金额。宠物能否上升为具有精神属性或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从而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应当从人对宠物所给予的感情和依托宠物所形成的人格利益来分析确认。”何刚表示。

Tags:精神损害赔偿(1)索赔(22)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男子目睹爱犬被无证金毛咬死索赔5000元 法院判赔1000元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